义乌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机制经验获全国推广

2017-09-01 文章来源:浙江市质监局

日前,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复制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经验的通知》,向全国推广9个试点城市37项内贸流通体制改革试点经验。其中,浙江省义乌市质监局推行的国内外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机制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

一是建立联合管理征集机制。成立市场信用监管办公室,对接义乌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浙江省工商经济户口数据库系统和“义乌购”诚信交易保障体系,开发集信用信息收集、统计、计算、反馈为一体的市场信用监管平台。目前,平台成员单位扩容至50个,已将统计局、公共资源办等与市场信用、企业信用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社会中介组织纳入成员单位。归集各类企业信用信息(含个体户)542万余条。

二是建立信用评价公示机制。制定《市场经营者信用评价实施办法》,采集商城、税务、公安、银行等部门的相关信息制定63个评价指标,涵盖14项良好信用和49项不良信用,统一纳入到市场信用监管平台,由计算模型自动形成评价结果。同时,建立全国首个线下采购评价系统,采购商和消费者可通过义乌经营户信用网评价端口对经营者进行评价,分值自动纳入评价系统。目前,中国小商品城已先后评选出四星级信用商位126个,三星级信用商位437个,二星级信用商位1534个,一星级信用商位10391个。对有损市场声誉的不诚信经营行为,通过市场商位信用查询系统、信用红黑榜、电子触摸屏进行公开曝光。今年年底前,市场信用分类监管APP即将上线,采购商对信用评价的查询、共享、反馈将变得更为便捷高效。

三是建立分类监管激励机制。根据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实行A类、B类和C类三级监管,开展信用指导,督促其规范经营。建立严重失信退出机制,对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市场主办方收回其商位使用权,逐出市场。同时,建立诚信激励机制。A级以上信用等级经营户才可参评“星级信用商位”、“知名商号”、“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等荣誉;可推荐担任个体劳动者协会、民营企业发展联合会理事,推荐经营户入党入团;并给予停车位、广告位等市场配套资源的优惠或免费支持,甚至可以降低实体市场店铺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