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启动

2017-05-15 文章来源:石狮日报

记者从市委人才办获悉,泉州市已于近期出台《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简称《认定标准》)和《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规定(试行)》,并启动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

《认定标准》首次采取资格条件制认定高层次人才,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以业内认同、社会认可、业绩薪酬为主要评价标准。同时,首次系统纳入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明确海外高层次人才与国内高层次人才“一视同仁”。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是指具有较强的创业创新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我市领先及以上水平,能够引领和带动我市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和管理服务水平提升,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在泉州工作或来泉州创业发展,符合《认定标准》规定标准之一的人才。

高层次人才还应同时符合近3年内从泉州市外以受聘、合作、创办企业、受派等4种方式引进条件之一,并得到用人单位认可的人才。以政府雇员、政府特聘专家等形式引进的,可按条件和程序确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

在受聘方面,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每年在泉州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劳动合同,担任企事业中层管理以上职务或相当技术职务;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的人才。

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应是泉州用人单位近3年内从泉州市外引进、从事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团队,或近3年内自带技术、项目从泉州市外来泉创办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等的团队。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团队带头人由高层次人才担任;团队成员间形成稳定合作关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团队还应掌握高新技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居于国际国内或行业内先进水平,已取得突出科研成绩或具有较好的创新潜力。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产业发展导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前景较好,能够引领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市委人才办相关负责人提醒,各用人单位及高层次人才可对照《认定标准》,广泛发动和组织高层次人才登录“泉州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http://www.qzgccrc.com/node_41059.htm)在线注册申报,提交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